時間:2015-03-02來源:南昌日報
本報訊(楊閑冬 記者 吳思勇)近日,水利部和全國節約用水辦公室聯合發文,授予南昌市等18個地方“第四批全國節水型社會建設示范區”稱號,我市自此成為全省第三個國家級節水型社會建設示范區。
我市自2010年被水利部正式列為第四批全國節水型社會建設試點城市以來,始終把節水減排、節水減污作為節水型社會建設的核心,成立了以市長為組長、分管市領導為副組長,水務、發改、財政、農業等22個市直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南昌市節水型社會建設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全面推進了工業節水、農業節水、居民生活節水、非常規水源利用、節水示范工程和河湖水域整治等六大工程建設。通過優化水資源配置,強化節水減排,全市水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水資源管理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增強,基本實現了水資源開發利用與區域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初步形成了政府調控、市場引導、公眾參與的節水型社會管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