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4-01來源:水利部網站
本站訊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據《水利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乙級資質認定改革工作的意見》(辦建設〔2019〕244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實施一批省級權責清單事項的決定》(粵府令第270號),廣東省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乙級資質認定,自2020年2月15日起,全面施行告知承諾制并委托各地級以上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實施,按照告知承諾制的要求,行政審批機關要在做出行政許可決定后3個月內組織開展全覆蓋的現場核查工作。
2020年3月2日以來,韶關市水務局、清遠市水利局已在全省范圍內率先按照告知承諾制要求,分別許可了韶關市水利水電工程技術中心(韶關市水利水電工程質量檢測站)、韶關市水利水電勘測設計咨詢有限公司、清遠市水利水電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等3家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乙級資質。
為全面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廣東省水利廳組建了由廣東省檢驗檢測認定評審員及熟悉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工作的水利專家等73名專家構成的廣東省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乙級資質認定現場核查專家庫。3月24至26日,由省水利廳牽頭,派出由省水利廳建設處、韶關市水務局、清遠市水利局有關執法人員和隨機抽取的核查專家組成現場核查組,對上述3家檢測單位開展全覆蓋現場核查工作?,F場核查組通過查閱資料、查驗試驗檢測儀器、設備、人員資質資格等,對申請人告知承諾內容和檢測能力進行全面核查,并提出現場核查意見。
同時,對告知承諾制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亟需完善的問題進行調研,為下一步制定告知承諾制管理辦法提前做好準備,以便進一步規范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乙級資質行政審批程序,優化準入服務,提高行政效率,強化事中事后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