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12-05來源:水利部網站
本站訊 為充分發揮公眾對河湖管護的監督作用,建立科學有效的河(湖)長制社會公眾參與機制,2018年11月天津市河(湖)長辦在全市范圍內聘任了160名市級社會義務監督員,對河湖管理保護效果進行監督和評價,并將評價結果納入月考核。一年以來,全市社會義務監督員共提交滿意度評價1499個,反饋水面堤岸垃圾、水體污染、阻水障礙物等河湖水環境問題線索324個,目前已處理完成314個、其余10個正在處理中。市級社會義務監督員監督范圍覆蓋全市各區,有效解決了一批河湖水污染問題,提高了水環境質量,倒逼各級河(湖)長履職,推動河(湖)長制工作實現有名有實,為天津市河湖管理保護做出了突出貢獻。
為更好地開展社會監督工作,一方面,天津市河(湖)長辦對160名監督員進行了培訓,增強監督員的責任感,提高監督員的專業水平和環境保護意識;另一方面,天津市(湖)河長辦開發了手機監督平臺,社會義務監督員通過河(湖)長制APP,進行滿意度評價并上傳發現的水環境問題,天津市河(湖)長辦及時將問題轉至有關部門處置,建立臺賬,限期回復,銷號管理,確保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下一步,天津市河(湖)長辦將加強與廣大監督員的溝通,聽取合理化建議,更好地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持續改善天津市河湖水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