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12-12來源:水利部網站
本站訊 根據《湖北省司法廳關于機構改革到位后行政執法證件和執法監督證件換發工作的通知》精神,申辦行政執法證和執法監督證的人員須先通過本單位專業法律知識考試合格后,方可參加由司法廳組織的全省通用法律知識考試要求。
從10月中旬開始,湖北省水利廳政法處、省水政監察總隊精心制定考試方案,印發水利專業法律知識復習資料,廳機關分別于11月16日和28日組織2場閉卷考試,指導督促廳直單位組織實施好水利專業法律知識考試,廳機關與廳直單位共計179名參考人員全部合格,擬在12月底組織參加全省通用法律知識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