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1-10-20來源:新華社
“用水點燈”照亮中國廣袤山村
記者:我國的小水電是在怎樣的背景下發展起來的?當前小水電發展現狀如何?
田中興:小水電是指裝機容量5萬千瓦及以下的水電站。小水電在中國已有百年歷史。改革開放之初,我國電力建設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及其周邊地區,大部分農村地區處在無電狀態。其后,國家通過政策支持和財政補助,鼓勵地方政府和當地農民自力更生興辦小水電,開創了中國特色的農村電氣化道路。通過發展小水電,全國二分之一的地域、三分之一的縣市、3億多農村無電人口用上了電,可以說,“用水點燈”照亮了廣袤山村。
經過60多年的發展,目前我國已建成小水電站45000座,裝機容量5900多萬千瓦,年發電量2000多億千瓦時,約占全國水電裝機和年發電量的30%。小水電在解決農村無電缺電問題、推動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節能減排、保障應急供電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被譽為山區的“夜明珠”“小太陽”和“點燃大山希望的德政工程”,深受群眾歡迎。
進入新世紀,隨著國家電力工業的發展,小水電從主要解決山區農村無電問題逐步轉向提高農村電氣化水平,加快貧困地區脫貧致富步伐,帶動山區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促進節能減排和生態保護。聯合國和廣大發展中國家高度評價我國小水電在解決農村貧困問題中的巨大作用。
政府引導,有序開發
記者:目前國家對小水電發展持怎樣的態度,有哪些相關政策?
田中興: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小水電是山區水利和能源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山區農村發展和農民增收的重要依托和改善民生、保護生態的重要舉措。今年中央一號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會議明確指出,“在保護生態和農民利益前提下,加快水能資源開發利用”,“大力發展農村水電,積極開展水電新農村電氣化縣建設和小水電代燃料生態保護工程建設,搞好農村水電配套電網改造工程建設”。2007年國務院通過的《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中明確提出,加快開發小水電資源,到2020年全國小水電裝機容量達到7500萬千瓦。
在小水電的發展過程中,各地創造了很多經驗和做法,并逐步上升為國家的方針政策。例如,小水電自建、自管、自用的“三自”方針,“優先調度”“全額上網、同網同價”“小水電企業執行6%增值稅率”等扶持政策。另外,國家連續5個“五年計劃”開展水電農村電氣化縣建設,從“十一五”開始全面實施小水電代燃料生態保護工程,國家每年安排專項資金引導小水電科學有序開發。這些政策極大地調動了地方和群眾的積極性,使小水電得到了很好發展。
正視問題,重拳整頓
記者:近年來時常聽到關于過度開發小水電、對生態環境造成危害的聲音,您如何看待這個問題?
田中興:隨著國家投融資體制、電力體制改革的不斷推進,對生態環境保護的要求越來越高。目前,小水電的發展主要存在以下三個亟須解決的問題;
一是采用引水式開發的水電站沒有考慮下泄生態流量,在枯水期,致使局部河段減水或脫水;一些電站在施工過程中,因為沒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對環境造成了一定影響。
二是一些電站業主在征地拆遷和補償、水資源利用等方面與農民爭利,甚至侵害農民利益。
三是一些水電項目開發建設過程中違規建設。還有上世紀建設的大量老舊電站能效低下,設備老化失修,存在安全隱患。
這些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我們要用歷史的視角、客觀的態度來看待它,努力尋找解決辦法。
近年來,水利部在全國開展了專項行動,共清查整改了5200多座違規水電站,會同相關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強小水電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湖南、吉林、貴州、遼寧、廣東等10多個省份出臺了水能資源管理的地方性法規,陜西就小水電站如何確保下泄生態流量進行了明確規定,浙江實施了“農村水電千站惠農保安工程”,廣東鼓勵、引導資源所在地村民采取多種方式參股興辦電站,分享水電發展成果。
放眼新使命,實現新轉變
記者:小水電將發揮怎樣的作用?如何引導其可持續發展?
田中興:在新時期,小水電首先承擔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使命。我國小水電資源分布在1700多個縣,與廣大貧困山區、少數民族地區、革命老區的分布基本一致。目前我國小水電的開發率只有46%,與發達國家平均70%至80%的開發率相比,潛力還很大。
在促進能源結構調整方面,“十二五”規劃提出,到2015年我國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要從2010年的8.3%提高到11.4%。水電具有技術成熟、調度靈活、安全可靠的優勢,特別是小水電,沒有大量水體集中,移民、淹沒少,對生態影響小,對促進能源結構調整有重要作用。
在確保工程安全和供電安全方面,在近幾年發生的多起特大自然災害中,小水電都在第一時間保障了應急救災的電力供應,其分散分布式供電的優勢不可替代。
此外,小水電代燃料生態保護工程在鞏固退耕還林、天然林保護成果方面具有突出作用。
今后,要實現四個轉變:從過去強調水能的充分利用,轉變為有限、有序、有償開發水能資源;從強調發電功能,轉變為更加重視發揮水工程的生態功能和環境效應;從注重經濟效益,轉變為更加重視地方發展和農民利益;從重視新建項目開發,轉變為更加注重對原有電站的增效擴容改造和持續利用。
具體來說,要加大政府投入,把水電新農村電氣化縣建設、小水電代燃料工程、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試點等項目建成保護生態、農民受益、安全可靠、良性運行的樣板工程,引導小水電健康、有序開發。同時,出臺配套政策,使小水電能享受到作為可再生能源的上網、電價、稅收等國家扶持政策。鼓勵農民以股份制、合作制等方式開發小水電,允許農民用所征土地補償費入股,拓寬受益渠道。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探索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和環境恢復治理責任制。